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意见

2017-04-16 作者:小编

毕业论文(设计)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和知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专业综合训练、提高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同时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审核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的重要依据。为了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及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在《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要求

(一)学分:毕业论文(设计)的学分一般为8—12学分。

(二)环节:毕业论文(设计)环节主要包括课题调研及查阅资料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实施试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评分等阶段。

(三)能力要求:在毕业论文(设计)阶段中,要进一步培养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综合实验技能或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具体可归纳为:

1对资料、信息的获取及独立分析的能力,本专业外文的阅读和翻译能力。

2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方案论证的能力。提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继承和发现、探索与创造的能力。加强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与团队合作交流精神。

4使用计算机(包括索取信息、计算机绘图、数据处理、多媒体软件应用等)的能力;撰写论文(设计)或设计(计算、使用)说明书的能力,开题报告、论文(设计)答辩时的口头表达能力。

(四)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毕业论文(设计)计算机全过程管理,学校要求本科生进入现代教务管理《毕业论文(设计)系统》进行申报,组织开展选题、开题、文献综述、实验研究、中期检查、组织答辩、成绩评定、论文上传等实践环节,力求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成效。

 

二、毕业论文(设计)形式的要求  

(一)理、工、农、医类

(二)人文、法学、外语、教育、经管类

1要求查阅与毕业论文相关的文献1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5篇),译文(译文可作为文献的一部分)和文献综述(包括国内外现状、研究方向、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参考依据)要求字数各2500字以上,文献综述必须切题。

2开题报告:(包括课题意义、背景、调研报告、研究方案与实施计划等)要求字数3000字以上。

3.毕业论文的格式要求

(1)封面、目录

(2)正文标题:题目简要、明确,一般不宜过长。

(3)中外文摘要及关键词:简要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和观点。中文摘要300字以内,并撰写相应的英文摘要。

(4)前言:主要包括选题的依据,对本课题研究现状的简述,本文的立意和研究所需解决的问题。

5)正文:要求论点明确、结构合理、条理清楚、内容完整、资料翔实并与论点相结合,同时要做到文字通顺,引文规范。论文正文字数在8千字以上。如进行管理信息系统设计的,还需提供相应的计算机设计清单等。

6)参考文献格式:

著作: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页码。

论文:作者、论文篇名、刊号、年、卷(期)、页码。

7)毕业论文应和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一起装订成册,使用统一封面。

 

三、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要求  

选题是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个环节,在整个论文(设计)写作和科学研究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选题要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要求,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理、工、农、医类

(二)人文、法学、外语、教育、经管类

1选题要体现学科、专业特点和教学计划中对能力知识结构的基本要求,通过做毕业论文使学生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2选题应符合本学科的理论发展,解决学科建设、学科发展的理论或方法问题,应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符合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解决应用性研究中的某个理论或方法问题。

3题目贴切,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题目规模适当。

4选题应力求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鼓励学生跨学科交叉选择课题和学生自己拟定题目,但要经过院、系审查同意,方可执行。

5选题的范围、内容和难易程度要适当,能体现阶段性的成果,使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能够较好完成。

6由多个学生共同参加的项目或与研究生协作进行的课题,必须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以保证每人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

7学生在外单位进行毕业论文,可由外单位拟定课题,但审题工作需按下述第8条程序进行,评审标准按学校的规定执行。

8选题、审题的工作程序及规范化要求

毕业论文课题一般由指导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学生也可以),说明意义、目的、要求、主要内容、工作难点及课题所具备的条件,报院、系审定批准。课题确定后,由师生双向选择。个别情况由院、系协调解决。

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毕业论文任务书,任务书须提供必要的资料,提出明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并按毕业环节拟定各个阶段工作进度(一般以周为单位),列出部分推荐参考文献。

选题、审题工作应在进行毕业论文的前一学期落实到学生,以便学生及早考虑和准备。任务书应在毕业论文开始前发给学生。任务书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指导教师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报院、系审批。

(三)提倡毕业论文(设计)与SRTP(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各类学科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校内外“产学研”合作教育相结合,以便让学生尽早介入教师的科研课题。鼓励学生自己拟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四、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要求

(一)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答辩。答辩前各院、系或研究所须对学生进行答辩前的资格审查。

(二)各专业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人数以3~5名为宜,成员应由副高级以上职称并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也可聘请外单位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参加我校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三)答辩工作开始前, 答辩小组应组织对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图纸及软、硬件成果进行验收和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工作。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整个毕业论文 (设计)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研究水平进行全面评价,评阅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写出书面评阅意见。

(四)答辩小组应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和要求,以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为主,准备好不同难易程度的问题,在答辩时进行提问。答辩时间:一般为25分钟,学生介绍陈述约15分钟,提问和回答问题约10分钟。

(五)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情况撰写书面评语、给出总体成绩并签字。答辩小组负责人与指导教师为同一人时,要分开写评语且不能同一人签名。

 

五、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及标准

(一)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应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研究水平、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以及答辩情况等综合评定。一般文献综述占10%,开题报告占20%外文翻译占10%论文(设计)及答辩占60%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一般采用百分制记分标准评定,原则上优秀90~100分)比例控制在25%以内;良好80~89分)比例控制在55%以内;其余为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59分及以下)。凡工作态度差或未完成所规定任务的,应从严评分,不得降低标准和评分要求。

(二)评分标准

1.理、工、农、医类

2.人文、法学、外语、教育、经管类

优秀:按期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论文有较强的现实意义,观点创新,立论明确,资料翔实,引文规范。结构合理,内容完整,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论证有力,语言流畅,表明作者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答辩时概念清楚,回答问题正确。

良好:能较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论文能联系实际,立论明确,结构合理,内容完整,资料翔实,语言通顺,条理清楚,引文规范,答辩时概念较清楚,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中等: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论文内容基本完整,条理清楚,文字通畅。引文较规范,答辩时能回答所提出的主要问题,且基本正确。

及格:基本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论文质量一般,在结构、内容、引文等方面有个别错误。答辩时少数问题回答不够清楚。

不及格:未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工作态度不认真。毕业论文在结构、内容上有较大缺陷和错误。答辩时概念不清楚。回答问题不正确。

 

六、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一)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指导教师的条件

指导教师应由具有实际设计、研究工作经验,治学严谨、工作踏实并有讲师或相当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担任。初级职称的人员原则上不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但可以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指导教师由研究所(学科组)安排,院、系审查备案,聘请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的院、系,按照学校的要求条件由院、系自定。

2.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教师要认真学习本实施意见,理解其精神实质,认真履行指导教师的职责。

(2)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对学生严格要求。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应始终坚持把对学生的培养放在位,避免出现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

(3)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课题方案设计思想和基本科学研究方法的指导。注重引导启发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3.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  

(1)选择课题,在学生进入课题前应认真规范地下达课题任务书;指导推荐学生阅读有关文献,审定学生拟定的方案,批改译文及外文摘要。

(2)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文献综述、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和使用设计说明书,并认真批阅。

(3)加强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与学生进行交流、讨论、答疑和指导。

(4)把好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关。毕业论文(设计)结束阶段,按照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规定的要求,审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资料,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并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实际工作能力、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客观公正如实书写评阅意见,禁止和杜绝由他人撰写评语,指导教师签名的不良现象。

4.指导学生人数与指导时间

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应适当,原则上人文社科、外语、教育、经济、法律、管理等学科应控制在3~8人为宜。理工、农医学科原则上不超过6人(配有助教者例外)。对学生的指导时间每周不少于4小时,指导教师应严格控制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时间在二周以内的须经研究所或学科组主任批准,超过周的应报院、系审批,并事先向学生布置好任务或委托他人代为指导。

(二)对学生的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综合性、探索性等特点,同时也为启发学生智能、培养学生的能力提供了综合训练和实践的机会。因此,为了达到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目的,应对学生提出以下要求:

1学生要自觉认真学习本实施意见,明确了解毕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

2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3尊敬师长、团结互助,虚心接受指导教师及有关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向指导老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设想。

4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事实求是,严禁和杜绝弄虚作假及抄袭他人成果,如有剽窃抄袭或伪造数据行为,经调查核实,以零分记。

5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因事、因病离岗,应事先向指导老师请假,否则作为旷课处理。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者,评分降低一级。旷课时间累计达到全过程1/3者,取消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者,不予毕业。重修可在学习期限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院、系批准同意,经考核合格后按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6节约实验材料,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确保,离开工作现场时关闭电源、水源。

7毕业论文(设计)须符合形式要求及撰写要求(请参照教育部高教司编写的高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否则不能取得答辩资格。

8毕业论文(设计)成果、资料应及时交指导老师收存,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应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能擅自对外交流或转让,鼓励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按相关刊物要求整理正式对外发表。

及时整理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资料,按规定要求装订成册,并上交院、系本科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归档。

(三)毕业论文(设计)装订的要求。

学校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和相关材料必须装订成册,院、系教学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下述装订要求组织落实和严格把关。

人文、法学、外语、教育、经管类:学校在毕业论文规定的量化和数量等方面与理工类有所不同,学生可将毕业论文的中英文摘要和全文、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外文翻译等相关材料装订成一册。装订顺序为:封面、目录、中英文摘要、论文全文、《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和考核表》;然后是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外文翻译稿和原稿,《浙江大学本科生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考核表》放在后。

用A4纸打印,封面严格按照学校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封面颜色可以院、系为单位统一自行选用。如毕业论文内容数量较多者,也可按理工农医类要求分成二册装订。

(四)校外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管理

(五)对院、系的要求

1各院、系、各专业在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应对学生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格进行审查。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总动员,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本实施意见,以及《高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明确职责及要求。

2确定指导教师,并协调指导教师与指导学生做毕业论文(设计)人数的比例。

3组织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审题工作,要把一人一题作为选题工作的重要原则。

4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进行安排落实及监督检查。

前期: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安排、任务书填写、开题报告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

中期:着重检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工作进度、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可通过期中检查对学生进行阶段考核,并将此阶段的考核表现作为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的参考。

后期:各院、系、各专业应在答辩前对学生进行成果验收及答辩资格审查。根据任务书及本实施意见的要求,检查学生课题完成情况。

5组织答辩委员会,确定答辩程序,落实好答辩工作,组织审核毕业论文(设计)规定中所要上交的文字材料和考核表。

6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院、系教学管理人员应及时审核和检查答辩小组负责人对该生的答辩评语书写是否适当和规范,各项成绩比例换算和总评成绩是否记录,答辩小组负责人有否签名等。如没有按照和完成学校提出的各项指标要求,院、系教学管理人员有责任和权力拒收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并退回重做。

7毕业论文(设计) 成绩管理

各院、系应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全部结束后,认真审查各专业成绩评定情况,经答辩委员会审定、院、系教学院长或系主任批准后,填写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成绩审核汇总表。在规定的日期内交送到本科生院教务处。

个别成绩评定超出控制比例的应说明原因,并经本科生院教务处认定。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应及时上报本科生院教务处备案。

各院、系从每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中评选出3%入选校优秀毕业论文 (设计)集。学校将对获得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8.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及资料保存

每届毕业论文(设计)结束后,各院、系应认真进行总结。总结的内容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情况(包括任务书完成情况、成果、成绩评定、突出的指导教师及学生情况,主要工作经验等),本单位执行本实施意见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本单位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有显著效果的做法,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毕业论文(设计)总结于每年11月份交送本科生院教务处。

毕业论文(设计)、图纸及软、硬件成果由各院、系自行安排保存,保存期三年。评选出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由院、系资料室适当延长保存期限。

 

七、毕业论文(设计)复评

(一)每届毕业论文(设计)阶段工作结束后,学校将组织教学督导组对全校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复审,同时也将抽调部分毕业论文(设计)开展校外盲评(审)工作。并公布复审结果。

(二)为进一步加大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力度,及时总结、交流探索毕业论文(设计)创新理念、机制与管理体系,学校和各院、系应定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专题研讨会或现场经验交流会,使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成为常规化的制度建设。

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本科生院教务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前公布的相关条例与本实施意见不符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二○○八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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