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未通过学生的处理细则

2017-05-31 作者:小编

根据“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的检测结果,文字重合率为30%(含30%)以内的毕业设计(论文)视为通过系统检测,文字重合率超过30%的毕业设计(论文)视为未通过系统检测。土木工程学院在“天津城建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工作若干规定”基础上,特制定“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未通过学生的处理细则(试行)”。

一、文字重合率为30%~70%(不含30%、70%)

毕业设计(论文)文字重合率为30%~70%(不含30%、70%)的,需填写《天津城建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处理申请表》,分别由指导老师提出审核意见、专家小组给出鉴定意见,后由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送教务处备案。

共有A、B和C三级处理意见:A为通过认定;B为未通过认定,可修改并经复检后参加补答辩;C为属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若认定为B,则要求学生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修改,并于第16周进行复检。复检后文字重合率降至30%以下(含30%),则复检通过,学生参加第16周的补答辩;复检后文字重合率仍超过30%,则延期毕业,符合答辩条件后可答辩。

若认定为C,则需同时填写《天津城建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作假认定表》,根据《天津城建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津城建院政〔2013〕16号)报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认定。

二、文字重合率超过70%(含70%)

对毕业论文的文字重合率超过70%(含70%)及其它由各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属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同时填写《天津城建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处理申请表》及《天津城建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作假认定表》,根据《天津城建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津城建院政〔2013〕16号)报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认定。认定结果为属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按考试作弊处理,取消该生答辩资格,成绩按“零”分计,并对该学生的指导教师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若认定该论文无严重抄袭行为,需延期毕业 ,符合答辩条件后可答辩。

土木工程学院

2017年5月25日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