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税务学院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检测工作具体要求

2017-04-30 作者:小编

从长春税务学院教务处官网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将继续使用知网论文检测系统软件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10%,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

各学院:根据《关于2017届毕业生相关教学工作安排的意见》文件要求及各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结合本科生教学评估专家组反馈意见,为有效预防本科生学术不端行为,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教务处决定继续开展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抄袭率检测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测形式

本年度继续使用“知网论文检测系统”,施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抄袭率检测制度。教务处为各学院设立子账号,按照各学院毕业生人数的30%拨付抽检检测指标。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检测。

二、检测程序

各学院开始检测前联系教务处实践科领取子账号及密码,同时领取操作手册。各学院专人负责,统一按照操作手册流程进行检测,必须同时留存检测成绩单及报告单。检测不合格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原则上不超过2次。检测不合格不能进入答辩环节。

三、检测要求

学校按照各学院毕业生人数的30%拨付检测指标,其中25%用于检测(抽检必须按比例包含及格以上各档成绩),5%用于复检。要求本年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重复率30%以下为合格,申请校级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检测重复率10%一下为合格。

四、存档要求

检测成绩单加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档案》存档,检测报告单加入抽检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学生档案》存档,两套档案目录随之调整(模板见附件1、附件2)。同时将检测成绩单电子版报实践教学科存档。

五、检测时间和组织要求

检测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在此日期后各学院可以领取子账号开始检测。要求各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完成检测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重视毕业论文(设计)抄袭率检测工作,责成专人负责,熟悉操作流程,确保检测工作按期保质完成。实践教学科咨询电话:84539134,联系人:唐莉、张爽。

教务处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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