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201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检测标准

2017-04-24 作者:小编

从临沂大学信息公开网上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或将使用中国知网查重软件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15%,学生本人应重视论文查重工作,积极配合学校相关安排和规定。各学院:根据各学院上报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应在2016年5月16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全部在正方实践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各学院未按照要求完成的请按时完成。

2.修读第二学位(或第二专业)的学生若无专业特殊要求,只需完成主修专业论文(设计)答辩即可。

3.各学院应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切实安排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验收)工作,形成答辩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日程安排及实施细则等事宜,以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答辩(验收)工作方案请于2016年3月7日前报送教务处。届时,教务处将根据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验收)工作方案进行检查。

4.各学院要加强学术诚信宣传工作,要求师生要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进一步加强自律,确保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学校要求2016届本科生毕业生所有的毕业论文(设计)都要进行查新。查新文字复制比R(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40%,视为毕业论文通过检测;R>40%,视为检测不通过;毕业设计的说明部分检测标准为R≤55%。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的文字复制比R应≤30%,文字复制比>30%者,取消其评校优资格。上报学校校级优秀论文必须附有论文检测报告。

5.学生将毕业论文电子版汇总至各学院教学办,由教学办利用图书馆论文查新系统或其他途径统一给予检测,所需费用可由学院办学经费支出。学生提交论文并经教学办查新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答辩,检测不合格(重复率>40%)的不能进行答辩,修改后检测合格方可进行答辩,若检测仍不合格的成绩视为不合格。学生不得自行检测,未经教学办检测的查新结果一律不予承认。

6.各学院请务必在2016年5月6日前完成答辩工作,并将答辩成绩于5月16日前提交教务管理平台,同时按照指导手册中规定格式报送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一览表、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优秀指导教师一览表,纸质材料学院签字盖章后送教务处316办公室

7.各学院应重视毕业论文(设计)文本写作和过程材料的规范,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严格按照论文文本写作规范行文,并要求学生将过程材料归档完整。过程材料中严禁出现时间顺序混乱,逻辑混乱、指导教师评语或指导意见简单或没有等错误;各类各级签字严禁学生代签或漏签。毕业论文归档后,学院应成立检查小组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电子稿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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