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电子检测及评审工作实施办法

2017-04-20 作者:小编

从湖北美术学院官网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将继续使用中国知网论文检测软件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10%,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

章 总则

条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强化导师岗位责任意识,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2013]第3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学位论文电子检测

第二条 拟申请学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在职艺术硕士研究生均需进行学位论文电子检测。

第三条 学位论文电子检测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以《中国学术文献网络出版总库》为全文比对数据库,以“总文字复制比”为检测指标,检测内容为学位论文正文部分。

第四条 需检测的学位论文经导师签字承认后由培养单位统一将学位论文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研究生处,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当年学位申请。研究生处对送交论文提交“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并将论文电子检测结果反馈给各培养单位。

第五条 研究生处依据检测结果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性质进行认定,处理办法如下:

(一)学位论文电子检测总文字复制比低于10%(含10%)的认定为通过电子检测,可进入论文评审阶段。

(二)学位论文电子检测总文字复制比高于10%低于30%(含30%)的,论文作者在一周内修改完成学位论文,由导师确认同意后提交研究生处进行二次检测。二次检测通过者可进入论文评审阶段,二次检测未通过者需办理延期毕业手续。

(三)学位论文电子检测总文字复制比高于30%的,论文作者需办理延期毕业手续。

第三章 学位论文评审

第六条 硕士学位论文评审一般由2位校外专家承担论文评阅工作。

第七条 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采取盲评论文格式,即学位论文应隐去作者和指导教师姓名等个人信息,保留学科专业名称、论文题目及学号。提交参加评审的学位论文一式两份。

第八条 硕士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必须按照当年时间要求及时提交,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当年学位申请。

第九条 根据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处理办法如下:

(一)参加评审的学位论文被评审专家一致评定为合格的认定为合格学位论文。

(二)参加评审的学位论文被评审专家一致评定为不合格的认定为不合格学位论文。

(三)评审专家对参评学位论文评审结果不一致的将增加1人复评。复评结果合格的认定为合格论文,复评结果不合格的认定为不合格论文。

(四)学位论文评审合格的研究生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评审不合格的研究生需延期申请学位。

(五)学位论文的复评费由论文作者承担。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日起开始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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