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学院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与答辩

2017-04-19 作者:小编

各学院:根据我校本学年度教学计划工作安排,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定于本学期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管理

1、各学院要组织召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会,组织师生学习《许昌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许昌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许昌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等文件,加强对师生的职业操守、学术规范和诚实守信教育。

2、各学院要成立由学院领导、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等人员组成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许昌学院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

二、指导教师的遴选

1、各学院要严格按有关规定,遴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由具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2、理工类专业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论文(设计)数不能超过8篇,人文社科类专业不能超过10篇。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1、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要紧密结合本学科专业的教学科研和社会发展实际,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各专业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选题要占相当的比例。理工科应在90%以上,文管、艺术类专业应在70%以上。  

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必须严格遵守“一人一题”原则,严格控制与往年的重复率。

3、毕业论文(设计)必须设置题目论证环节。各学院要根据各学科和专业特点,采取答辩或者专家论证会等方式,组织专家进行论文(设计)选题的论证和审核,避免选题过大、过窄,或过难、过易。

4、学生选题结束后,指导教师须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明确任务安排。

四、开题报告的审核

1、各学院对学生的开题报告要做出明确要求和安排。

2、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学生开题报告质量进行严格审核。开题报告审核未通过者必须重做或调整题目内容。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

1、各学院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指导教师工作的责任心和精力投入。

2、指导教师保证指导每名学生不少于10次,并认真做好指导记录。

3、学生应主动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进展情况。学生违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规定,指导教师有权推迟其答辩时间或取消其答辩资格。

六、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

1、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要认真审读学生的论文(设计),明确指出论文(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并按要求填写《评阅意见表》。

2、对有抄袭或剽窃行为或撰写不认真、格式不规范的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有权责令学生重写或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

七、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与答辩

1、教务处协同各学院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定稿进行检测,对没有“通过”检测的学生,学校将按《许昌学院学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院政教〔2014〕6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各学院要认真组织答辩环节工作,保证各答辩小组工作程序及要求的统一性,确保答辩成绩评定的科学性、准确性。

3、每个学生的答辩记录须详细、完整,答辩委员会评语要客观、全面,对不同等级的论文(设计)要有不同的评语表述。

4、答辩专家小组的成员选择应遵循回避原则,指导教师不能参与本人指导学生所在答辩小组的答辩活动;理工科专业答辩小组至少要有一位业界人员。  

八、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总分为100分,由三部分构成:指导教师审阅成绩占25%,评阅人评阅成绩占25%,答辩成绩占50%。每部分成绩均按百分制评定,然后按比例折合。一部分的成绩达不到该项成绩60%及格线者,即可视为该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

2、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汇总成绩,并将成绩录入成绩管理系统。

九、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报

1、各学院按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总数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2、申报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时,要报送《许昌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审批表》和《许昌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3、被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要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模板》格式要求报送电子版,不符合格式要求的,学校将不予受理。

十、毕业论文(设计)的归档与抽检

1、学院要将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和相关资料进行统一打印、装订。

2、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由教务处统一发放,各学院要按要求认真填写档案袋封面相关内容。

3、毕业论文(设计)归档后,学校抽取一定比例的论文(设计),聘请校外人员进行质量检查,对有抄袭、存在问题较多或不合格的论文(设计),学校取消该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十一、毕业论文(设计)材料上报

1、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选题登记表、答辩日程安排表、成绩登记表、质量分析报告、优秀论文(设计)推荐表和汇总表,上述材料须经学院盖章,并交送电子文档。

2、各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要对本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总结内容主要包括选题情况分析、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分析、组织与管理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3、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许昌学院201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日程安排》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做好各环节的工作,因工作失误或提交材料不及时,对学校全局工作开展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自负。

十二、规范要求

各学院要按《许昌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要求,对学生的毕业论文定稿格式进行逐项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封面、目录、题目、中英文摘要、内容的标题、行间距、字号、图表、注释和参考文献,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论文(设计),要责成学生进行认真修改。

十三、其它

各学院根据以上各项要求,在不影响学校整体工作的情况下,可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灵活安排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各环节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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