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察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及处理办法

2017-04-19 作者:小编

从河南警察学院官网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将继续使用知网pmlc软件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30%,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

为加强本科生学术道德建设,规范本科生学术行为,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文件和教育部令(第34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检测对象

已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参加答辩的本科毕业生为检测对象。

二、检测方式和检测时间

学校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进行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工作,专业系部对全部毕业生进行初检,教务处复检采取随机抽取方式进行。

专业系部的检测时间在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五个工作日进行。教务处抽检的时间根据全院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情况来确定。

三、检测工作程序

(一)专业系部初检

1.专业系部应在答辩前五个工作日收齐受检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文件名为学号+姓名),并进行检测;

2.专业系部及时上报检测结果,由教务处统一通报。

(二)教务处复检

1.教务处在各专业系部答辩工作结束后,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按应届毕业论文(设计)10%的比例进行抽检,教务处随机确定抽检学生的名单;

2.专业系部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抽检学生的论文(设计)电子版(文件名为学号+姓名)和推荐申报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文件名为学号+姓名)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教务处公布复检结果。

四、检测结果的性质认定及其处理办法

类别 检测

结果

初步

认定

专业系部

初检处理办法

教务处

复检处理办法

A R≤30% 合格 可以答辩 论文成绩保持不变
B 30%﹤R≤45% 不合格 限时修改,检测合格后参加正常答辩,论文成绩高不超过良好,检测不合格者,论文成绩为不及格。 限时修改,修改后必须检测,检测合格,论文成绩保持不变,检测不合格者,论文成绩为不及格。
C 45%﹤R≤60% 不合格 推迟答辩,答辩前必须检测。检测合格者论文成绩高不超过中等,检测不合格者,论文成绩为不及格。 限时修改,修改后必须检测。检测合格,论文成绩降级,低为及格,检测不合格者,论文成绩为不及格。
D 60%﹤R 不合格 论文成绩为不及格 论文成绩为不及格
备注:

注:1.凡本届论文成绩不及格者,可在次年度3月份的第二周向所在学院提出补答辩的申请,经教务处检测通过后,由专业系部组织答辩,论文成绩高为及格。

2.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五、专业系部推荐参评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必须检测。文字复制比高于20%者,取消其评优评审资格。

六、附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抄袭行为的检测及处理。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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