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学院2017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评阅)及学位授予工作

2017-04-16 作者:小编

(一)论文送审前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浙科院研〔2014〕1号)对研究生科研工作进行审核。
盲审(评阅)论文需填写《送审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导师同意并写出评阅意见,经学院审核后,统一报送研究生处备案。论文电子稿须为pdf格式,命名规则为:“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  。
(二)所有送审论文均须使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比对和检测,检测结果将反馈给导师和学院。“复制比”超过15%的论文(作者发表的公开出版物除外),不予送审;“复制比”在10%-15%之间的论文(作者发表的公开出版物除外),须由秘书交予导师确认,由于参考文献引用导致“复制比”升高的,可以送审;非由参考文献引用导致“复制比”高于15%的论文,必须修改后再次检测,“复制比”降至15%以下方能送审。
通过检测的论文,送审时不得再进行修改或更换。
确认存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按照《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试行)》(浙科院研〔2012〕7号)的相关规定,给予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取消有关奖励、推迟答辩、取消学位申请资格等处理。
(三)论文盲审(评阅)费用,按照《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浙科院研〔2014〕1号)的要求执行。

以上是本站就原文内容做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公告文件还请到该校官网查看。

知网论文检测入口:https://paperisok.com/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