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财经学院查重-我校学生毕业论文重复率在30%以下合格

2017-04-12 作者:小编

从长春财经学院官网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将继续使用知网论文检测入口软件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各教学单位、毕业班全体同学:本学期要进行2011级学生的毕业论文答辩,为使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答辩时间
答辩时间要求在2015年4月20日—4月30日期间进行,个别学生规模大的学院可延期到五一后,具体答辩时间由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工作安排确定。

二、毕业论文“查重”
按照长春财经学院教务处2015年3月11日下发的《对2011级大学生毕业论文开展“查重”工作的通知》,学校决定自2015年开始,学生在毕业论文答辩之前要进行毕业论文“查重”工作,随毕业论文一起要递交毕业论文“查重”报告。
检测要求:参照其他学校有关论文检测重复率要求,我校学生毕业论文全文重复率在30%(含30%)以下视为合格。
待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查重”报告作为毕业论文的附件与毕业论文一起存档。

三、毕业论文定稿
毕业论文检测合格并经过指导教师进行后一次指导修改后,方可定稿。要求学生在2015年4月20日前将4份毕业论文打印稿上交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
指导教师给出初评成绩,并认真填写 “成绩评定表”中“指导教师评语”,评语内容应与评分标准中各项评分内容基本一致,主要包括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评价;对毕业论文(设计)引用文献资料的评价;对毕业论文(设计)研究方法的评价;对毕业论文(设计)观点、论证的评价;对毕业论文(设计)结构、语言的评价等五个方面,字数不少于120字。

四、答辩要求
1、各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由学院院长、学院书记、教研室主任和部分具有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答辩组至少由三人组成。答辩组组长负责安排答辩程序,主持答辩及评定学生“答辩成绩”。
2、专业或人数较多的学院应合理安排答辩时间地点,避免在答辩过程当中出现等候答辩学生在门外大声说话、秩序差的情况。
3、每个学生答辩时间约20分钟,其中,学生陈述约5分钟,教师提问和学生回答问题约15分钟;答辩应在4月20日—4月30日之间以公开方式进行。
4、凡拟申报院级优秀论文(设计)的,必须接受院级优秀论文(设计)答辩组的审核,通过后进行优秀论文(设计)的再答辩。

五、答辩程序
答辩由答辩组组长主持。答辩开始后,学生需对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作扼要陈述;答辩组成员的提问应明确、具体,重点考察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观点、论证过程的把    握情况和毕业论文(设计)所涉及研究领域基本情况的掌握程度;对每个学生至少要提出3个问题,学生必须一一作答。答辩组在答辩过程中应做好记录。

六、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应以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的情况、业务水平、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综合评定。
2.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由“初评成绩”和“答辩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初评成绩”占50%、“答辩成绩”占50%。记录总评成绩时应将百分制改换为五级记分制,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
3.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后可视情况进行审核、调整。
4.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全文或主要内容属抄袭的,应评为不及格;未经批准而不参加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不得评定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总体上应正态分布,“秀”成绩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15%。
5.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合格的学生,取得相应的学分。
6.为加强毕业论文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每个学院毕业论文答辩不合格参加二辩的学生比例控制在3%左右,第二次答辩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七、档案管理
1、各学院将论文装在毕业论文专用档案袋里,档案袋封面信息用黑色碳素笔填写。
2、开题报告中指导教师意见一栏应从开题报告中所涉及的论题选择范围是否合适,难度是否适中,资料是否充分,计划是否详尽、清晰,学生能否完成等方面填写认定意见,切忌简单填写“同意开题”。
3、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档案中,应放入有明显修改痕迹的毕业论文(设计)修改稿2-3份。
4、5月2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所有的答辩和相关存档工作,并将毕业论文成绩报送教务处。
5、各学院要保留学生毕业论文电子版材料,学校将统一刻盘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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