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17年硕士毕业生学位论文查重

2017-04-01 作者:小编

从长安大学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官网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2017年该校将继续使用知网论文检测软件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15%,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各位导师及硕士毕业生:我院从2013年开始进行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学位论文的匿名评审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为了进一步提升学位论文水平,根据《长安大学硕士与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和《长安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办法》,经研究决定今年学院的匿名评阅安排如下:

1、论文查重:4月初——4月中旬(重复率答辩前达到15%以下)。

2、硕士研究生个人向学院提交论文送审申请(须导师本人同意并亲笔签字),班长统一收集,并由班长统计研究生送审论文汇总表。

3、4月10日(周一)下午5点前学生提交按照盲审格式装订好的2本学位论文和评审费,论文中不得出现学生或导师的信息,如封面、参考文献、致谢等。逾期未交者后果自负。

4、4月11日(周二)上午将收齐的学位论文、评审联系单、评阅意见书和评审费整理,送外校专家进行匿名评阅、打分。

5、4月25日(周二)前收回外审评阅意见书。

1)若评阅意见书均为“同意答辩”,由各自导师组织答辩,答辩委员会由教授、副教授或高级工程师5人组成(至少1名校外专家,专业硕士的校外专家须来自校外相关行业,企业的专家),秘书1人负责填写答辩记录(在职教师担任),答辩记录的内容不得少于2页。

2)若有1份评阅意见书为“不同意答辩”的论文,必须由导师组织进行一次预答辩,预答辩小组成员中至少有一位教授参加;预答辩通过后的论文经认真修改,于5月15日前上交学院再次送外校匿名评审,若评阅意见书为“同意答辩”,方可参加正式答辩。

3)若有2份评阅意见书为“不同意答辩”的论文,则该生延缓申请学位,在3个月以后重新申请论文评阅。

6、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在15%以下为合格,对于违反学术道德和恶意避重行为的研究生取消学籍。

7、指导老师若累计有两次评阅意见书为“不同意答辩”的,将核减导师下年度接收新研究生的指导人数。

希望各位毕业生认真准备学位论文,及时与指导老师沟通联系,以确保毕业答辩的顺利完成。

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

 2017.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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