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2017届研究生毕业论文检测

2017-03-31 作者:小编

从聊城大学信息公开网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2017年该校将继续使用知网检测软件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15%,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为了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我校将对2017年上半年拟申请学位的所有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和送审,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时间
3月2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向校学位办报送学位论文电子版、纸质版(一份)和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意见书。

二、检测要求
1.拟检测学位论文均需提交学位论文印刷版的电子版,内容和送审论文应一致,格式为word文档。命名方式为:学院号_学号_姓名.word,如“001_ 1310010101_张三.word”。
2.各学院科研秘书将待检测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及一份纸质版、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意见书收齐并检查无误后,3月24日前统一提交校学位办。
3.校学位办进行次检测,检测结果按以下三种办法处理:
a.全文文字重合百分比≤15%且符合学术规范的学位论文,视为通过检测,可参加论文送审。
b. 全文文字重合百分比>15%但≤60%的的学位论文,视为未通过检测,需对论文进行修改,参加第二次检测。
c. 全文文字重合百分比>60%的学位论文,推迟半年或一年答辩。
4. 各学院科研秘书将需进行二次检测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和一份纸质版收齐并检查无误后,4月1日前统一提交校学位办。
校学位办进行第二次检测,检测结果按以下三种办法处理:
a. 全文文字重合百分比≤15%且符合学术规范的学位论文,视为通过检测,可参加论文送审。
b. 全文文字重合百分比>15%但≤30%的的学位论文,导师应在认真阅读论文及分析检测报告后,如确认学位论文不存在学术不端及过度引用问题,通过书面形式说明情况,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后,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署意见报送校学位办。否则,视为未通过检测,推迟半年或一年答辩。
c. 全文文字重合百分比>30%的学位论文,推迟半年或一年答辩。

三、送审要求
1. 各单位于3月24日前向校学位办提交每位毕业研究生的一份打印装订完整的送审论文(另一份由学院送审)。提交前,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聊城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和《聊城大学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对论文格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提交。
2. 学位论文封面勿打印指导教师及研究生姓名(论文中的扉页、原创性声明、致谢及已发表学术论文部分须去掉),以供送审用。
3. 提交论文时以学院为单位将《聊城大学2017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一览表》发送至xutao@lcu.edu.cn, 请按照学生学号顺序排列。
4. 学位论文送审结束后,送审结果按照《聊城大学关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双盲评审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各学院应于5月10日前将本单位论文的送审结果,即《聊城大学2017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结果一览表》电子版报送研究生处。

四、注意事项
1.所检测的学位论文必须是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提交的定稿的学位论文。检测结果一旦出来,便视为终结果,不允许用诸如“测错版本”等借口进行申辩、重检。
2.2017届研究生毕业在即,许多工作需要安排,望各单位和广大研究生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研究生处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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